第三十六章歌声-《我做老千那些年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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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民叔曾经辉煌无限,作为民叔的好兄弟,也是民叔的下属,我爸爸在民叔拿到的报酬十分丰厚。
    但我没怎么享受过所谓的富二代生活,父亲跟民叔忙碌生意,一个月到头见不到几面,我都是保姆带大的。
    直到九岁那年的变故,这种看似还不错的生活彻底毁灭,民叔带着我流浪东北,一直至今。
    “啧啧....咱俩是同病相怜啊,干一杯。”
    江凡绝对是一个劝酒能手,但凡找一个噱头,都能提杯酒。
    “亚洲赌王...亚洲赌王,怪不得你千术这么了得。”
    江凡放下酒杯,呢喃两句,继续道:“有这层背景,聂老板一定会重视你,估计你很快就能成为我们的一员。”
    “亚洲赌王都是过去式了,不要再提了,现在民叔这个模样,说他是亚洲赌王不够让别人笑话的了。”
    这是事实。
    如果民叔还是十几年前的民叔,我跟别人提,我叔是亚洲赌王尚建民,别人会立马对我另眼相看,甚至是毕恭毕敬。
    现在的民叔,只是一个双腿残疾的枯瘦小老头,还患上白血病,没有权势加身,再去提他的赌王身份,只会被别人耻笑。
    笑话这位辉煌过的赌王,是作孽太重,老天都看不下去,才让民叔的后半生沦落成这般田地。
    酒精是一个好东西,它能让人暂时忘记心中的苦楚。
    江凡喜欢饮酒,她不是真的喜欢酒,是那种醉酒的感觉,能让她忘记童年的不幸。
    她父亲对她的伤害,要用一生去治愈。
    “小东,你会唱歌吗?”
    江凡扔进嘴里一个毛豆,目光望向歌舞厅中央处。
    蹦迪的地颤时间已经结束,那群男男女女们意犹未尽的从舞池里走出来。
    蹦迪结束,换成下一环节。
    此时,一名中年油腻大叔,正站在歌舞厅的中央,那里有一个话筒,他在深情演唱一首歌。
    “不会。”
    我从小到大没听过什么音乐,家里没有电视机和收音机,对于歌曲我一窍不通。
    “那我送你一首歌,你一定要竖起耳朵,好好听哦。”
    江凡笑的很灿烂,在酒精的微醺下,她微微泛红的脸颊,为这纸醉金迷的气氛平添了几分暧昧。
    她站起身,走向舞台中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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